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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建设合同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工程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实行分段滚动担保,但每段的担保金额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15%。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分段滚动担保的,在业主、项目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分段工程进度签字确认或结算,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并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采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工程履约保函种类 (一)投标保函:即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以担保投标材料真实、中标后不会因不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担保金额一般为招标价的3%。 (二)预付款保函:即担保预付款会按照合同要求使用。通常施工企业提供一张预付款保函给业主(开发商、保函受益人),业主即拨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给施工企业。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30%。 (三)履约保函:即担保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后,能按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中标价或者合同价的10%-30%。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即担保业主或者施工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通常受益人是工程所在地社保局或者劳动局或者建设局。 (五)质量保函:即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担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通常质量保函的期限是两年,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3%-10%。
预约款担保额度 预付款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5%-30%。 预约款担保期限 由业主与承包人或供应商协商确定,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长不超过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之日后30天。 预付款担保作用 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终止工程,使业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业主作为保函的收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