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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工程,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业主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相等,一般为承包合同价的10%或15%。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采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工程投标担保的一般保证情形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 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业务中中承包商通过本公司为其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担保,保证承包商按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如期按时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也可按建筑承包企业为单位提供担保,如果承包商没有如期支付民工工资,担保公司将采取其他方式优先保证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