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1、向银行提出申请,填写担保业务申请书。
2、按银行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
(2)对外担保主合同、协议或标书及有关交易背景资料;
(3)担保涉及的事项按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4)项目方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
(5)反担保措施证明文件;
(6)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3、等银行经办人员报送业务审批完后(一般3-7个工作日),银行对申请人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约、偿付能力,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4、办理成功,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与申请人签订“开立担保协议”,约定担保种类、用途、金额、费率、担保有效期,付款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对于需提供反担保的,还应按银行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